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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驾驶员资质做出规定

更新日期:2013/7/10  来源于:www.hbcfzyc.com  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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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湖北楚风校车网讯:去年公布的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对校车驾驶员的资质做出了明确规定,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,不得驾驶校车。

  在对司机作出要求的同时,条例还要求,配备校车的学校、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。

  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  ●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,年龄在25周岁以上、不超过60周岁;

  ●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;

  ●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;

  ●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,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、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;

  ●无犯罪记录;

  ●身心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无癫痫、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,无酗酒、吸毒行为记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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